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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之声】人参标准化的发展现状
发布时间:2014-09-15 发布者:广东省参茸协会

【专家之声】人参标准化的发展现状


一、我国人参标准化发展现状


(一)人参标准化的总体情况


多年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高度重视人参标准化工作,会同卫生、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和吉林省地方积极推进人参标准化工作,在人参标准制修订、人参标准化示范推广、人参标准化技术机构建设、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我国人参标准化发展的基本过程


我国的人参标准化工作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人参种子》(GB6941-1986)、《人参种苗》(GB6942-1986)为标志,经过近三十的不断发展,初步形成了我国人参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


(三)我国人参标准体系的现状


截至2011年底,我国现行有效的人参相关标准共40项,其中国家标准16项、行业标准10项、地方标准14项。


正在制定国家标准为2项:《原皮西洋参分等质量》、《人参及制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及检测方法第一部分:有机氯农药》。正在制定的农业行业标准有:《人参及制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地方标准有:《人参中六六六、滴滴涕、五氯硝基苯最高残留限量和测定方法》(DB12183-2003)。


这些标准内容涉及人参的种子种苗质量、种植方法、产品质量安全规定、检测方法和加工产品质量要求等方面。国家标准的标龄较短,平均不超过5年;行业标准的标龄较长,平均接近10年;地方标准的标龄平均接近8年。


在保证人参原料质量、丰富加工产品类型、创建人参民族品牌等方面提供了基础性支撑,为引领、带动和规范我国人参产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人参标准化实施推广情况


全国已建设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个,包括国家级吉林长白山绿色人参标准化种植示范区、国家级无公害人参栽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级人参深加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级人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吉林省已在15个人参重点县建设了20个省级人参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全面推行标准化栽培技术规程。


(五)标准化技术机构建设现状


截至到目前,全国先后成立了与人参相关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3个。分别是全国参茸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03,秘书处挂靠单位为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 国 中 药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TC477,秘书处挂靠单位为中国中药协会);全国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79,秘书处挂靠单位为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开展相关的技术研究机构很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食品与农业标准化研究所,专注于人参的感官质量评价和标准样品样照等研究,如质量分等分级及其样照等研究与制备,不涉及其功能成分的分析和检测,如对于人参质量鉴定、野山参的鉴定等。


我国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中医药技术委员会(TC249)的秘书处(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下设5个工作组,分别是中药材质量与安全(WG1)、中成药质量与安全(WG2)、针灸针质量与安全(WG3)、非针灸针医疗设备质量与安全(WG4)、中医药信息(WG5)。


2011年9月,由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中国农科院特产研究所牵头组织提交的国际标准提案《人参种子种苗》(Ginsengseedsandseedlings)获得国际标准立项(立项号ISO/CD17217)。


进一步完善我国人参标准体系,加快与人参贸易相关的重点标准制定,通过标准保护我国人参市场。


在人参成为药食同源的产品后,做好标准与技术法规之间的衔接,加强人参的农药残留限量等食品安全标准的研究与制定。


二、我国人参产业标准化发展的建议


尽快完善质量检测、鉴定、评价方法标准的配套。


我国人参深加工品主要有:人参胶囊、人参含片、人参油等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人参各类产品多达200多种,应加快相关深加工人参产品的产品标准的制定,细化加工产品标准。


发挥我国在人参原料产量大、国际标准化组织中药标准化处于起步阶段、我国是ISO/TC秘书处承担国等优势,通过积极提出并主导制定人参产品标准(ISO)、人参产品农药、重金属等残留限量标准(CAC)以及检测方法标准(ISO)。大力提高我国整个人参产业在国际贸易规则制定过程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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