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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1 发布者:广东省参茸协会

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省属医疗机构,部属、省属驻穗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现将《2016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中医药局办公室

                                     201639

 

2016年广东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6年是我省中医药强省建设的第十个年头,是“十三五”规划和卫生强省建设的开局之年。全省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广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种理念全面贯彻于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之中,继续以“四有五抓一提升”为总体发展思路,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弘扬大医精诚、推动传承创新,助力卫生强省和健康广东建设。

一、加强中医药发展统筹规划

  (一)编制实施一揽子中医药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广东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十三五”时期中医药发展的目标原则、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项目;编制实施《广东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推进我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战略布局;编制实施《广东省推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我省中药材保护和产业发展。

  (二)主动参与卫生强省规划各类重大项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下称《决定》),加强中医药管理和行业指导,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打造岭南中医药品牌;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卫生强省“强基创优”、“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重大项目建设,将中医药有关发展指标纳入卫生强省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三)全力推进20142015年度省级中医药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实施。继续抓好2个地市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7个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12个中医优势病种突破项目,10个医院中药制剂开发项目,74个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43个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项目,300个名中医师承项目,10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项目,15个地市、县区级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示范单位建设项目,5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项目的实施工作,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确保项目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四)全力做好2016年度省级中医药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做好2016年度省级中医药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强基工程、健康促进工程和基层服务能力提升、传承项目、科技提升、文化科普和服务贸易试点、管理能力建设等8大类22个项目的启动实施工作。

二、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保障机制

  (五)扶持部分地区争创国家级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加强试点总结,凝炼推广一系列可复制经验。

  (六)发挥中医药事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强省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做好中医药强省建设十周年阶段性总结,推动联席会议机制有效运行;做好《中医药法》出台后的宣传和贯彻工作。

  (七)加强中医药管理和行业指导。认真落实《决定》精神,力争将中医药管理部门建设纳入相关考核指标;推动落实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立或明确中医药管理机构并配备专门管理人员的要求。

三、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

  (八)同步推动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我省更多公立中医医院纳入公立医院改革范围,总结推广改革试点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的经验做法;开展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试点工作;开展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县级中医医院,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

  (九)推进中医药参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争取差别化的中医药改革政策措施。

  (十)积极争取扶持中医药发展的医改政策。争取扩大纳入医保支持的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技术的中医药服务;扶持社会办中医,放宽服务领域要求,简化审批程序,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办中医格局。推动完善院内中药制剂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地市争取实现市中医院院内中药制剂在全市各中医院间调剂使用。

四、弘扬大医精诚,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与水平

  (十一)全面开展弘扬大医精诚系列活动。落实《“弘扬大医精诚精神,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主题活动方案》,以中医药文化引领全行业坚定中医信仰,强化中医思维和人文素养教育,持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和能力,改进行业作风,改善患者的服务体验。

  (十二)强化中医优势病种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名科促名院。形成一批诊疗能力全国领先的中医专科(专病);制订出台全省中医名科、名院建设标准,创建国家级高水平中医医院、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中医医疗中心。

  (十三)加强中医医院管理,扶持粤东西北地区部分地市级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部署,继续开展大型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巡查工作和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复核;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抓好粤东西北地区地市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落实。

  (十四)大力推动中西医结合,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开展重大疑难疾病的中西医临床协作,形成一批重大疑难疾病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支持具备实力的中医院开展国际科研合作,协助办好岭南中西医交融高峰论坛;大力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综合医院推广应用中医药防治慢性病适宜技术和方法,建设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十五)做好中医药应急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我省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基地单位建设,推动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巩固我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成果。

五、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十六)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总结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经验,扎实开展好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中医馆)建设;建立我省“基层中医药服务场所视觉识别系统”并有效推广,改善基层中医药就医环境,增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的识别度、显示度,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形象。启用省级和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网络视频系统,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十七)积极争取卫生强省“强基创优”建设项目。按照卫生强省建设部署,将中医药项目统筹纳入“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加大考核督导力度,实现中医药服务的强基创优目标。

  (十八)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扶持20个县(区、市)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标准全面加强区域中医药发展,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总结一批管用可学的先进经验。

六、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

  (十九)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创新平台。按照卫生强省“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的部署,充分发挥我省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手段,加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与开发力度,推进中医药养生保健和现代中医药产业技术创新,打造岭南中医药特色品牌。

  (二十)大力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落实《广东省推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召开中医“治未病”工作现场会,实施好省级中医药专项资金地市级、县区级中医医院“治未病”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示范单位建设项目,加快“治未病”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完善服务体系,加强“治未病”人才培养,力争形成若干个示范性服务平台与服务体系。

  (二十一)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积极协调省旅游局落实《加快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研究修订《广东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建设单位标准》,增加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建设单位布点,推动探索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新模式。

  (二十二)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扶持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与现代高新技术产品相结合;鼓励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研发、改进、推广中医健康状态辨识评估及干预技术与产品;积极跟踪、扶持“互联网+”中医医疗、药事服务平台,中医药健康管理平台发展,研究新问题、出台新办法,做好政策协同与规范管理,为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七、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三)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配合省卫生计生委做好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培养相关工作。继续开展好省级名中医师承项目,启动中医药特色传承人才培训项目;进一步推进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培育中医药学术领军人物和名中医。

  (二十四)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好我省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依托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培训170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和208名师资,进一步满足基层群众对中医全科医生服务的需求;启动实施省级2016年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培训420名县级中医院骨干人才。

  (二十五)加强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继续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培训方案,落实《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做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二十六)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的管理、考核、评估等有关工作;探索中医药重点学科在承担高层次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的有效机制和模式。

  (二十七)完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通过打造名院名科项目带动高层次领军中医人才培养;支持我省发展中医药事业基金会开展第二届邓铁涛中医医学奖评选表彰,发挥其对中医药人才的激励作用。

八、提升科技水平,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二十八)加强科技平台管理工作。推进中国中医科学院广东分院建设,继续督促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加强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单位)和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管理。协助办好在罗浮山举办的第三届中医科学大会。

  (二十九)加强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好中医优势病种突破项目,做好中医药科研课题的过程管理,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推进中医药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十)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实施好《中药编码规划及编码》、《中药方剂编码规划及编码》、《中药在供应链管理中的编码与表示》等中医药国家标准。鼓励并支持我省有关单位参与中医药标准的研究、制订。

  (三十一)开展民间单方验方收集、整理和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建设省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中心,继续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调查工作;进一步推进广东省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

九、持续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与对外交流,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

  (三十二)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平台建设。投入更多资源、更大力度建设好“广东中医药”微信公众平台、省中医药局官方网站,继续开展中国中医药报广东月刊报道,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权威媒体的中医药专题报道,进一步提高中医药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十三)多种形式传播中医药文化。全面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力争我省拥有的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数量排在全国前列;支持各地依托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科普宣传活动,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部署继续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支持中医药文化产品开发,出版中医药科普丛书,推进岭南中医药影视、动漫、手游等文化精品的创作,联合有关部门启动大型纪录片《岭南中医药》的摄制工作。

  (三十四)深化中医对外合作交流,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召开粤澳中医药合作专责小组工作会议,继续推进粤澳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开展中医药项目交流;积极协调省商务厅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重点省建设,提高我省的中医药国际化水平,支持我省复方青蒿素药物推广,探索一条“一带一路”中医药文化之旅线路,推动我省中医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三十五)加强岭南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支持我省特色中医药学术、技艺等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协助文化部门开展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

十、加强局机关自身能力建设

  (三十六)深入开展全省中医药工作调研。结合中医药强省十周年活动和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督导,深入一线开展中医药工作调研和政策研究。

  (三十七)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中医药工作落实力度与效率;建立健全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开展中医药统计工作人员培训,确保中医医疗资源与服务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启动实施。

  (三十八)加强行业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资格、执业许可管理。规范中医医疗机构医疗行为,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加强中医医疗广告监管,整顿中医医疗秩序,落实我省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依法做好中医药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和解决医疗纠纷。依法做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三十九)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主体责任,细化责任清单,强化“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严格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两学一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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